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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大道渭河大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次公告内容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08-24 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杨凌大道渭河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杨凌大道渭河大桥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和西安市周至县,起于已建成的杨凌大道与杨凌新城区规划的滨河路十字交叉处,路线跨渭河,建设终点为渭河周至岸河堤路立交终点。本项目建设里程2.030公里,其中桥梁全长941/1座、桥头引线1.089公里,全线拟设互通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1处。全线新增占地381.85亩(含立交),项目总投资2.79亿元,预计2016年开工,2018年建成,工期2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和水土流失等,并对沿线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运营期将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影响,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应严格执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运营期:

1)噪声:拟建项目营运后将对沿线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营运远期随着交通量的增大,噪声影响范围逐渐增大,但由于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因此,采取维持路面的平整度,确保良好的路况,在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不得建敏感点的措施后,可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其主要污染物是NO2。项目区扩散条件较好,汽车尾气对沿线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加强检查,对其限速限载,同时需加盖篷布或湿法运输。

3)废水

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公路泄水口流入附近的水域,造成水体污染。采取的措施是:在杨凌大道渭河大桥上、下行线处分别设标志牌予以示意;严禁各种泄露、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对于危险品运输,应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车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车辆标志,在雪天和大雾等特殊天气,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该路段行驶,编制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4)生态

按照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公路边坡、道路两侧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建和维护,使绿化植物茂盛美观,改善公路沿线景观效果;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杨凌城乡总体规划和周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工程建成后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有巨大作用。工程在进一步优化设计,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及风险事故预防,保证环保投资按时到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从环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网址: http://www.eiafans.com/thread-961618-1-1.html,期限为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选址是否合理;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679285626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529159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