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微米级金刚线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块位于杨凌示范区富海工业园,租用园区已建成标准厂房,东侧为在建生产厂房、西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陇海铁路线、北侧为园区综合办公楼。
项目概况:杨凌美畅新材料有限公司微米级金刚线生产项目已取得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有限公司微米级金刚线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5]143号),项目总投资8.5亿元,建设200条微米级生产线,总生产能力48亿米。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投产,建设57条生产线,生产能力19.2亿米;本次环评为微米级金刚线生产项目二期,租用标准化工业厂房23000m2,建设136条微米级金刚生产线,建成后年可生产金刚线28.8亿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租用厂区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只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废弃材料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电镀过程中上砂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机组含盐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及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空压机及除尘风机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镀废液、金属废料、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依托园区现有污染治理措施,可有效处理,对外环境影响;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安装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气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量小,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废水
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车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机组脱盐废水及生产工艺废水进入自建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再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电镀过程中上砂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线设备、空压机、除尘系统风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均置于室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可有效的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镀废液、金属废料、生活垃圾等。电镀废液将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金属废料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从环保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1)索取方式及时限
意见或建议以及报告书全本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反映或索取。
(2)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凌美畅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杨凌示范区富海工业园
联系电话:029-87045880 联系人:刘工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南岸天安印象302
联系电话:010-86060000 联系人:李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村镇居民和有关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的认识程度;公众对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公众提出减缓不利影响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