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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兴平路(杨凌大道-博学段)市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二次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5-27 1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文件精神,我公司投资建设的杨凌示范区兴平路市政工程项目现将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兴平路市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兴平路-杨凌大道交叉口至兴平路-博学路交叉口

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总长1133.59米,路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基、景观绿化带、行道树、给水、排水、污水、雨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和电力电信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和扬尘。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道路路面径流雨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内乘客向外抛洒的生活垃圾及人行道行人生活垃圾。在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过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都将产生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汽车废气中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的排放,其中大部分碳氢化合物和几乎全部的NOxCO都来源于排气管。CO是燃料在发动机内不完全燃烧的产物;NOx是气缸内过量空气中氧气和氮气在高温高压下形成的产物;而碳氢化合物则是汽油不完全燃烧的产物。随着公路交通量的增加,汽车排放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CONOxTSP会污染沿线周围环境空气。根据调查,汽车尾气对公路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范围较有限,绿化防护林带的建设和恢复也可减小汽车尾气对敏感点的影响。

道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因接触路面而引起路面积尘扬起,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对沿线附近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可通过道路沿线植被恢复、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来减少扬尘的产生。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道路路面径流雨水,在实际排水过程中,路面径流在通过路面衡坡自然散排、漫流到排水系统而排走。雨水通过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经沿路绿化等有效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内乘客向外抛洒的生活垃圾及人行道行人生活垃圾。项目在人行道设置垃圾桶,该类废物产生量小,产生后由路段清洁工人进行清扫,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针对此种情况,环评建议加强道路运行期间的沿线管理,设立禁止向外抛洒垃圾的警示牌,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地控制,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查阅。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89415508

联系人:伏经理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杨扶路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七、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