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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2-04 09: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杨凌明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液态膜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9-87033249

传真:029-87031632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3楼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型环保液态膜项目

杨陵街道办元树村

杨凌明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朗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项目主要以沥青为原料,添加水、植物油及乳化剂生产新型环保液态地膜,生产规模为年产新型环保液态地膜6000吨,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占地面积700m2,内设原料存放区、加工区,加工区内主要设置各类加工设备;再配套设置办公楼等其他设施。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