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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象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三星SDI动力电池配件精密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杨管环批复〔2015〕19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7-09 11:15

陕西象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陕西天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三星SDI动力电池配件精密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36号杨凌富海工业园内8号(B-1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用的2352m2标准厂房进行装修,并购置设备74台/套,建设三星SDI动力电池配件精密注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60万件三星SDI动力电池配件精密注塑产品密封垫、CP插槽、OSD盖、底部绝缘体、密封绝缘垫、(J.R)固定件、连接板项目总投资281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0.6%。

根据《报告表》分析和评价结论,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建设该项目。

一、你公司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必须按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期间,严格遵守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影响。

三、项目投产后,必须严格运行环保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报我局,试运行期满(不超过三个月)须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