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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杨陵惠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杨管环批复〔2015〕29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10-16 17:47

杨陵惠仁医院:

你单位《杨陵惠仁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收悉。该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以南、金贸路以东,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19136.72平方米,床位设置350张。建设内容:门诊综合楼1栋、住院楼1栋、办公附属用房1栋、备用房1栋及配套辅助设施等。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在拟定地点实施该项目。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在项目建设期内,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扬尘污染防治和噪声污染防治先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管理,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按要求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控制,杜绝粗放式施工,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以免噪声扰民

四、项目运营期内,要重点做好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营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医疗废物的日常收集管理,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竣工后,须立即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