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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杨凌科飞绿色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特色野刺梨果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杨管环批复〔2015〕30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11:20

杨凌科飞绿色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1000吨特色野刺梨果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公司《年产1000吨特色野刺梨果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五泉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5333.33,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1000吨野刺梨果汁生产线、生产车间、库房、检验室及其他辅助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3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3%。根据《报告表》分析和结论,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实施该项目。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严格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有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确保建设场地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2、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粗放式施工,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3、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并根据《报告表》相关要求,在污水管网未建设开通前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城市排放标准后运至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五泉污水管网建成开通后须排入管网进行处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到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5、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