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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陕西天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磨粉机及矿山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杨管环批复〔2016〕15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09-21 16:36

陕西天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洛阳清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磨粉机及矿山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审批如下:

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东新路以东、科森制药公司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组装车间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磨粉机及矿山机械160台(套)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9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项目投资0.54%。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结合专家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实施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防范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期内,你公司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扬尘和噪声污染治理相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管理,落实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六个百分百”治理措施,保障施工工地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杜绝粗放式施工,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避免发生噪声扰民行为。

四、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运行环保设施。重点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