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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11月18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1-18 09:0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杨凌萃健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污水站改扩建及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项目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9-87033249传真:029-87031632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元大厦3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杨凌萃健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污水站改扩建及银杏叶提取物生产项目

杨凌示范区新桥南路 5 号现有厂区内

杨凌萃健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华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①对现有的肌醇生产线(位于合成车间 1 和分离纯化车间)进行改造,改造后新建年产 20 t 银杏叶提取物生产线 1 条,年产 10 t 灵芝提取物生产线 1 条,年产 10 t 人参根提取物生产线 1 条,年产 10 t 其他提取物生产线 1 条,年产 10 tCA 晶体和 30 tCA 液体生产线 1 条;

②扩建污水处理站:新增相关设备,将污水处理站规模由原来的 360 t/d 增加到 550 t/d;

(1)提取渣

提取工序产生提取渣,项目提取渣产生量 1900.89 t/a,暂存于渣池后外售于杨凌新领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

(2)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污泥产生量为 8.4 t/a,污泥暂存于储泥池,脱水后交予宝鸡科瑞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

(3)废活性炭

①纯水制备废活性炭

建设项目废活性炭年产量 0.1 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宝鸡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②脱色废活性炭

脱色工序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13 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宝鸡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③废气处理废活性炭

则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装置平均每年更换一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3 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39-49)在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