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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杨凌华夏联诚果业有限公司2万吨猕猴桃物流中心项目的验收批复(杨管环验〔2016〕25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12-01 14:21

杨凌华夏联诚果业有限公司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境保验收管理办法》,2016年10月16日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于对杨凌华夏联诚果业有限公司2万吨猕猴桃物流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杨凌华夏联诚果业有限公司2万吨猕猴桃物流中心项目基本符合保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形成如下验收

一、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总总投资的0.45%,运行情况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能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和规定,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齐全,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运营期间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

四、加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果子及时收集处理,并对化粪池定期清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