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为《工作计划》),其中明确,今年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预备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工作计划》指出,其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准确把握“国之大者”,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2024年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订快递暂行条例。预备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密云水库保护条例。
其中,国家公园法草案由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由生态环境部起草,节约用水条例由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由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起草,快递暂行条例(修订)由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起草。
值得关注的是,呼唤已久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今年将预备制定。
早在2020年2月17日,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便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部务会议指出,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既是落实党中央要求、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顶层设计的迫切需要。要通过制定条例,推动监测工作依法开展、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监测数据合法有效。要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的决策部署,将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条例中固化下来。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主管部门、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排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