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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公正性声明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05 14:11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本站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站为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其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其检测结果均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

2、本站检测工作严格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本站不从事任何有影响公正性地位的活动,不参与任何有损判断独立性和检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注意识别和避免个人利益与其客户潜在的利益冲突;本站员工不受任何影响检测、试验、检定结果准确性的干扰,检验检测报告的公正性和真实性不受任何来自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商业、经济利益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不良影响的干扰;站保证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本站所有人员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及检测结果负有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对委托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检测、试验、结果承担保密的义务,充分保护和尊重其所有权或专利权,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向第三方或任何人提供;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本站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我站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