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2008年4月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设立,隶属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精良的环境监测仪器和高素质的监测技术人员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监测中心业务上受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二级站。
自成立以来,监测站在杨凌示范区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陕西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做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
2009年环境监测站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2009年度全省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业务范围
1.对辖区内空气、水体、噪声、室内空气、土壤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监测,2009年编制一本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2.对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科学依据。
3.承担辖区建设项目及污染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对辖区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鉴定、环境新产品的开发利用等进行环境咨询和服务性监测,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
4.参加辖区污染事件调查,人大、政协提案的调查,承担环境污染纠纷的协助仲裁监测。
5.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布置的各项监测任务,并参加省环境监测网络活动以及监测技能培训活动,提高监测人员的监测能力和操作技能。参加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监测人员监测技能比对考核活动。
6.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均要求填报季报及年报表。按时统计专业报表及综合报表,上报区环保局。
7.宣传环保方针、政策、法规。促进环境保护工作,让环境保护工作深入人心。
8.承接外部委托的环境样品监测、分析业务。
9.提供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咨询服务。
人员配备
环境监测站共有员工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2人,工作人员平均年龄27周岁。
监测能力
监测场所:目前,环境监测站具有办公室和实验室共计8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675平方米,设置有热工实验室、水质检测室、大气监测室、仪器分析室、天平室、离子色谱室、原子吸收室、气相色谱室和信息资料室等。
仪器设备:环境监测站现有离子色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风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大气采样器、气象色谱仪、红外测油仪等分析测试仪器和环保设备80余台(套),此外,监测站已实现电脑自动化办公。
取得上岗证的监测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数(个) |
监测项目 |
一 |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 |
31 |
水温、外观、色度、臭、透明度、pH值、悬浮物、电导率、铜、铅、锌、镉、砷、镍、六价铬、总铬、总硬度、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氮)、总磷(磷酸盐)、余氯、氯化物、氟化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动植物油、苯、甲苯、乙苯、二甲苯 |
二 |
空气和废气 |
15 |
二氧化氮、苯、甲苯、二甲苯、氨、氮氧化物、铜、铅、锌、镉、二氧化硫、降尘、锅炉尘烟、黑度、PM10 |
三 |
噪声 |
1 |
噪声 |
四 |
室内空气 |
5 |
氨、甲醛、苯系物、氡、TVOC |
五 |
土壤 |
7 |
土壤重金属(Cu、Pb、Zn、Cd、Cr、As、Ni) |
六 |
合计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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