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辐射工作单位:
为确保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我区辐射环境安全,防范和应对辐射安全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本单位内部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进一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管理,认真自查
各单位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放射源安保措施等,特别要防止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抢事件发生。西宇公司要做好春节期间源库管理工作,中兴林产公司要做好停产检修期间放射源管理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和辐射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相关人员的辐射安全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监管到位。我局将在2月13日前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三、畅通信息,及时应对
各单位应加强辐射应急意识,保障信息畅通,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事故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并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部门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协调处置经验丰富的人员值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环保局值班人员:李虚怀 贾娟丽
值班电话:87036909,13572422938,15829104023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