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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3-16 11:03

各核技术应用单位: 

  现将《杨凌示范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宣贯专项行动。  

  联系人:王艺桦    电话87039213

  附件:杨凌示范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3 月 16日 


附件: 

        杨凌示范区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 理性、协调、并进” 的新核安全观,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新要求,应对核与辐射安全新挑战,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4] 1099号)和《陕西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陕环函[2014]109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使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及从业者学法、知法、用法,熟悉核与辐射安全知识,自觉应用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提升我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达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体持证单位,覆盖所有骨干人员) 的目标。

  二、宣贯对象 

  杨凌示范区所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的所有骨干人员(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骨干工作人员)。

  三、宣贯内容、重点和教材

  按照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以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及核安全文化基本要求为核心,以针对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为目标,以全区范围内的放射源利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环保部门历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为重点开展这次核安全文化推进宣贯活动。以《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核安全文化手册》、《核技术利用法规标准汇编》、《辐射事故经验反馈》等作为宣贯主要教材。(教材下载见环保局网站)

  四、宣贯分工及方式

  (一)宣贯分工

  1、示范区环保局负责全区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指导、培训和督查。

  2、各持证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

  (二)宣贯方式

  1、动员部署。精心组织持证单位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监管会议,力争做到两个“全覆盖”。

  2、集中培训。举办核安全文化宣贯培训班,对环保部门监管人员、持证单位辐射安全分管负责人和辐射防护专职人员进行宣贯培训,使之成为下一步核安全文化宣贯的培训教员。

  3、监督检查现场宣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深入现场机会,安排专门时间对监督单位的骨干人员开展现场专项培训。

  4、日常宣贯。利用环保局网站、电视、简报等媒体搞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宣讲督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宣贯工作,编制、审定宣贯要求、总结报告等文件,参与对持证单位骨干人员的宣贯。

  组  长:薛增召

  副组长:成鸿伟

  成  员:宁西翠 王 斌 王艺桦

  六、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5年1月-3月)。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方案要求制定我区核技术利用宣贯方案,并向持证单位发文进行部署。

  各持证单位结合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按照宣贯要求拟定宣贯实施方案。并与2015年3月之前报送示范区环保局

  (二)实施阶段(2015年3月-6月中旬)。组织开展对区内持证单位的宣贯。

  组织各持证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开展自主宣贯。

  (三)总结阶段(2015年6月中旬-7月)。

  总结整个专项行动的成果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下一步完善措施。结合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对各持证单位宣贯实施效果和核安全文化培植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