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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组织学习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3-16 16:03

为适应新常态下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深入了解环保工作新形势,示范区环境监测站于316日上午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学习会上三名同志先对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内容进行宣讲,随后全站职工结合实际工作发表了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及理解,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切实履行环境监测职能,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为促进 “园林杨凌建设和改善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