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业务 / 环境监测 / 正文

示范区辐射站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3-22 16:42

为进一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辐射环境监管,按照省环保厅辐射专项检查安排,结合我区核技术利用实际,示范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近期开展了两次辐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2016年底开展了放射源安全大检查(2016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0日),主要检查放射源应用现状及安全管理情况,流动放射源管理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对放射源应用情况进行登记。

今年3月份开展了辐射安全许可证专项检查(2017年3月3日至3月22日)。主要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届满并规范使用、是否提交2016年辐射年度评估报告等内容。

检查发现,我区放射源应用及管理较为规范,使用中能够较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制度;一家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已届满但未延续,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辐射安全许可证即将届满的单位要求其提前着手办理。

通过两次专项执法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及时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保障全区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