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业务 / 环境监测 / 正文

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17:17

为推进示范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资质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近日我站邀请省计量院计量检定人员对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开展2017年度检定校准工作。

此次仪器检定依据相关检定规程,对我站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50台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通过检定、校准,保证了我站仪器的准确性,提高了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精密度与准确度。

下一步,我站将继续完善仪器设备检定计划,严格按照检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规范管理在用检验检测设备,为保障我站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