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业务 / 环境监测 / 正文

监测站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11-13 09:30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1月12日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贯彻学习文件精神。

《实施意见》提出了“构建责任体系、完善惩治机制、严格处罚措施、加快能力提升”4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由谁负责、负什么责、对出现什么问题追究什么责任等问题。

通过学习宣贯,《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我站各科室每个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必须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监测站将继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质量体系,严守监测数据质量底线,让环境监测成为环境保护的坚实基石。

blob.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