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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2021年环境质量公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17:43

2021年,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己任,全力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狠抓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进行评价。

(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6天,达标率为75.6%。其中,Ⅰ级(优)62天,占17.0%;Ⅱ级(良)215天,占58.9%;Ⅲ级(轻度污染)58天,占15.9%;Ⅳ级(中度污染)17天,占4.7%;Ⅴ级及以上(重度污染及以上)14天,占3.8%(全年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5天)。

(二)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达标状况

2021年杨凌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9。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9µg/㎥,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6µg/㎥,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24小时平均浓度为1.2mg/㎥,臭氧(O3-8h)第90百分位日最大8小时均值为151µg/㎥,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6µg/㎥,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4µg/㎥,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0.09和0.26。

(三)与2020年同期相比

2021年优良天数较2020年(249天)相比,增加27天,PM10、PM2.5、CO平均浓度均有所下降。其中,PM10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8%,PM2.5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5.4%,CO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4.3%。O3-8h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监测断面情况

(1)国控断面1个,漆水河入渭口,每月月初和月末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24次。

(2)省控监测断面2个,分别为渭河出杨凌和漆水河出杨凌。每月月初和月末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48次。

(3)示范区控监测断面5个,分别为漆水河川云关、高干渠入漆水河前、渭惠渠入漆水河前、高干渠李家坡(上游)、渭惠渠营西村(上游)。各断面均设一个监测点位,每月月初监测1次,全年完成监测36次。

)监测结果

(1)国控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显示,国控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个别月份水质达到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2)省控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显示,我区2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渭河出杨凌断面主要考核指标达到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3)示范区控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显示,我区5个示范区控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2021年,我区地表水8个断面水质与2020年相比,水质状况均有明显提升。

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对杨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水厂(备用水源)每月月初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常规39项;全年全分析监测1次,监测项目共93项。

监测结果显示,杨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水厂(备用水源),除个别项目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外,大部分项目均满足Ⅱ类水质标准,满足备用水源水质要求。

四、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共117个点位,等效声级范围为43.2-71.1(dB)A,平均等效声级56.7(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三级(一般)。

(二)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噪声共7个监测点位,其中一类功能区3个监测点位,二类功能区1个监测点位,三类功能区3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28点次,夜间21点次达标,总点次达标率75%;昼间24点次达标,总点次达标率85.7%总体来看,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

(三)交通噪声

2021年对我区26个路段进行交通噪声监测,总长度108.2公里,等效声级介于60.0-75.0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dB(A)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为一级(好)。

五、降尘监测

我区有一个大气降尘监测点位,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30±2天。2021年共获得降尘有效监测数据24个。降尘全年监测平均值为5.67(吨/平方千米·月)较2020年(5.91吨/平方千米·月)降低4.1%,达到汾渭平原考核的要求(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

六、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我区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核与辐射安全可控。根据省厅公布数据显示,空气、水体、土壤和电磁辐射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均在天然辐射本底范围内正常波动,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