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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黄芪超微粉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3-07-15 15:45
  杨凌子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0吨黄芪超微粉及深加工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6505万元在杨凌示范区西桥村南侧,攻达制药东侧建设2000吨黄芪超微粉及深加工项目。项目占地约19956.5平方米(29.9亩)土地,新建总建筑面积12080.8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原料和成品库房及检验、办公等配套辅助设施,并购置相应的生产、检验、贮备、运输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吨黄芪超微粉及深加工产品。
  联系人:姬总          联系电话:13324618688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产品制剂、干燥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离心机、水泵和风机等,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以及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原材料挑选中产生的杂草、沙石等固废、提取后的中药残渣、生产中废药屑、废药粉、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材、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的废树脂以及废试剂容器。杂草、泥沙等固废收集后环卫清运;中药残渣、废药屑、废药粉用于周边农田、大棚或花卉种植基地或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材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污泥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活性炭、废树脂以及废试剂容器为危险固废,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向查阅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可在企业处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杨凌子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联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周边居民、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微         
  联系电话:13991838314                           电子邮箱:huanping8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