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维管植物》等11项标准的通知
陕环函〔2014〕1131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10月31日以2014年第7号公告发布了《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等11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转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HJ710.1-2014);
2.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地衣和苔藓(HJ710.2-2014);
3.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HJ710.3-2014);
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HJ710.4-2014);
5.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HJ710.5-2014);
6.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HJ710.6-2014);
7.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内陆水域鱼类(HJ710.7-2014);
8.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HJ710.8-2014);
9.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蝴蝶(HJ710.9-2014);
10.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大中型土壤动物(HJ710.10-2014);
1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大型真菌(HJ710.11-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环保部网站(bz.mep.gov.cn)或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snepb.gov.cn)查询。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