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治污降霾各项工作,确保《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治理目标如期实现,按照省环境保护厅要求,示范区环保局近期将对区内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请结合生产运营实际按照附件表格要求逐一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2月11日前将调查表报送示范区环保局。调查表格请在污染源普查群(QQ群号:3880881)文件夹中下载。
二、由于此次调研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联系人: 张 航 18609233040
电子邮箱:1480808547@qq.com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