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请你校组织相关部门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联系人:杨宇涵
联系电话:15029977292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