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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17:28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按照《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实施意见》、《杨凌示范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法治杨凌建设的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杨凌示范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紧密服务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示范区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把法治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加强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我区环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1、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

  2、信息依法公开。重大决策、行政审批、污染治理、企业排污、各类许可证发放、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结果以及环境信用评价等信息均依法依规对外公开,让公众充分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程序。

  (二)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陕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审查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及时向法制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行政强制等程序规范;根据辖区划分执法职权范围,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部门工作机构及下级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重点加强对调查取证程序和适用法律的审查;参与全省环保系统环境执法案卷评查,报送优秀案卷;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年活动,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利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与电子监察平台,有效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

  3、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讼。健全复议机构、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真配合上级复议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依法提供答辩材料,积极出庭应诉,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

  (三)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推进行权公开运行

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取消、下放、暂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执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流程,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确保审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树好部门窗口形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平台建设,确保实现行政权力全覆盖,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全局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通过对权力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全程法制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责权”统一,实现行政权利事项公开、行政权利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

  (四)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投诉

对环境保护中涉及噪声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切实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排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依法治理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