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农科路市政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农科路市政工程
建设地址:南起常乐路,北至孟杨路。
工程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2409.38米,设计红线宽40m,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Ⅱ级,机动车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道路及附属工程,给水、雨污水、照明、跨渠涵洞工程、电力电信预埋以及交通标志线等。
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6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14万元。资金来源为示范区地方财政资金。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杨凌区杨泉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诚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18291890729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黄寺大街21号
联系电话:010-82230261
联 系 人:许工
电子邮件:358122308 @qq.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的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1) 给环评单位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2)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