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业务 / 环境公报 / 正文

关于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辐射安全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8-10 10:27
各涉辐单位: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按照中、省要求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辐射安全问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应加强学习《陕西省放射性污染源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本单位内部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原则,进一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管理,认真排查

  各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重点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稳定隐患问题及时登记、归类梳理、采取有效可行的方案措施,并上报至示范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强化对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相关人员的辐射安全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监管到位。

  为避免辐射安全事故发生,9月1日至9月7日未经审批,放射源不得移出或移入杨凌。在杨凌辖区内作业的放射源要加强监管,确保用源安全。

  三、信息通畅,及时应对

  各涉辐单位应加强辐射应急意识,保障工作信息通畅,做好事故应急相应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