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住建局、环保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减少扬尘污染,确保我区大气质量明显改善,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14至2017年的通知》要求, 1月14日,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与环境保护局联合对区内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27个工程项目,总体来看,大多数建筑工地能够按照《杨凌示范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扬尘防治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工地道路进行了硬化,定期喷淋、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并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根据检查情况,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较好的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公司承建的五七零二工厂303号厂房项目、陕西一建承建的金融大厦项目予以表扬。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建筑工地存在企业重视程度不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存在物料未覆盖、出入车辆未冲洗、围挡不健全、长期裸土未绿化,扬尘防治不到位等问题(见附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承建的润盈生物农业微生物制剂一期工程项目、杨凌金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长乐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陕西华茂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货场路项目、杨陵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杨村社区二期(土方转运)项目予以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戒,对存在的问题于2016年2月6前整改到位,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达标。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查违规行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坚持日常管理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加大冬季施工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责令停工整改,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高限处罚。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