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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铁路局陇海线杨凌货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9-02 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我单位《陇海线杨凌货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本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陇海线杨凌货场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东部,陇海线路北侧,原447货场东延段范围内,示范区东环线两侧地块。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轨道、路基、桥涵、站场、站台及生产办公设施。本项目总占地840亩。

  项目线路方案为接轨于陇海线杨陵车站接轨的477专用线上,设计起点AK0+000=既有477专K1+104.04,区间线路先以与陇海上行正线5.0m间距向东延伸,至AK0+216.6处以α-5°18′03″、R-600的左偏曲线使线路拉开与陇海正线的间距约46m,后以(6m+12.5+12.5+6m)框架形式上跨杨扶路,继续并行陇海线向东延伸至杨凌货场站。

  货场方案中将整个货场分为卸煤场、到发场及综合装卸场三部分,采用横列式布置。初期选取装卸区位于整个货场西北角,紧邻预留粮食货场场地东侧,装卸区设货物线H2、H3道,有效长分别为466m和594m,为尽头式布置,其它股道按预留考虑。新建货运营业楼750m2(2F);车号识别房15m2;门卫房60m2,地中衡房30m2,轨道衡房15m2,扳道房20m2,总建筑面积89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地面设施的修建、拉运土方将产生弃土弃渣、扬尘和噪声,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运行期货场运营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内燃机车排放的废气、运输扬尘、货物装卸扬尘、堆场扬尘。

  对于内燃机车排放的废气,可通过定时维修、保养、减少怠速行驶进行改善;货场装卸区设置离项目货运营业楼较远的一侧。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办公及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货场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噪声,这类噪声可通过厂界围墙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货场分区,分类设置若干个垃圾箱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本货场初期主要办理农副产品及其他杂品,在营运过程中,不运输及存储部分危险品,基本不会对货运站的安全生产带来影响。

  本工程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行车和货物装卸过程中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工程在运营期应严格执行各种运营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这种事故的可能性。在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的情况下,本工程的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分析,本工程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主要带来生态、噪声、振动、地表水、大气污染等环境影响,通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缓解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无环境制约因素,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地址:西安市北新街新城服务中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以及评价区内的其它企业和住户,其中大部分被调查公众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评价区内。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铁路局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892008062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号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372055311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