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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2-04 15: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拟对杨凌示范区水务局渭河杨陵段2020-2025年采砂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9-87033249

传真:029-87031632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3楼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渭河杨陵段2020-2025年采砂项目

渭河杨陵段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山东继盛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6750万元,设置可采区3个,可采区面积共1.285km2,年控制开采量60万m3

本项目不设置临时堆沙场,河沙开采完立刻装入自卸卡车,运至项目杨凌渭河标准化砂石厂内,进行堆放和加工。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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