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正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健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以北,常青路以东(现今正蜂业闲置厂房内),改扩建总建筑面积7200m2,主要建设4条保健品生产线,其中1条固体制剂生产线、1条口服液生产线、1条软胶囊生产线和1条丸剂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配套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1.1万,占总投资1.7%。
根据《报告表》分析和评价结论,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实施该项目。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在项目建设期内,你公司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规定,强化施工期管理,杜绝粗放式施工,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2、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到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4、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报我局,试运行期满(不超过3个月)须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本批复五年内有效。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