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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陕西今正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杨管环批复〔2014〕10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6-27 15:49

陕西今正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健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以北,常青路以东(现今正蜂业闲置厂房内),改扩建总建筑面积7200m2,主要建设4条保健品生产线,其中1条固体制剂生产线、1条口服液生产线、1条软胶囊生产线和1条丸剂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配套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1.1万,占总投资1.7%。

根据《报告表》分析和评价结论,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实施该项目。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在项目建设期内,你公司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规定,强化施工期管理,杜绝粗放式施工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2、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到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4、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报我局,试运行期满(不超过3个月)须向我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本批复五年内有效。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