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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杨凌远博石化有限公司 杨凌远博石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杨管环批复〔2014〕12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6-27 17:53

杨凌远博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杨凌远博石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新桥路南段,总用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770m2,主要建设加油区、储油区、洗车养护中心以及其他辅助配套工程总投资175元,环保投资32万,占总投资18.3%。

根据《报告表》分析和评价结论,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实施该项目。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到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3、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报我局,试运行期满(不超过3个月)须向我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本批复五年内有效。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