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根据《陕西省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第一季度对区内污水处理厂、万隆制药、秦丰农化等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在采集废水样品同时,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监测技术困难等信息。
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是排污单位应尽职责。为解决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困难,助力企业顺利生产,监测站技术人员在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一对一”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进行指导,主要针对自行监测方案的制订、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
后期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将根据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