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业务 / 环境监测 / 正文

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开展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3-27 10:43

为准确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根据《陕西省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第一季度对区内污水处理厂、万隆制药、秦丰农化等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在采集废水样品同时,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监测技术困难等信息。

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是排污单位应尽职责。为解决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困难,助力企业顺利生产,监测站技术人员在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一对一”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进行指导,主要针对自行监测方案的制订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情况监测结果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

后期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将根据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