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秦宝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秦川肉牛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结合专家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定地点建设秦川肉牛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
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成试运行须报我局,试运行期满(不超过3个月)须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四、本批复五年内有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