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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本工业原料开发、生产项目环评信息公告(二次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1-08-18 1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木本工业原料开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木本工业原料开发、生产项目,由日立造船株式会社开发建设的项目,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生物产业园,拟建地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拟建厂址位于城市道路滨河路的南侧(与道路中间有杨凌污水处理厂排水渠),西侧与翔林农业科技公司相邻,东侧为南滨路(规划路,现为乡村道路)。
      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4136.438m2(合51.20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投资12亿日元,约合8000万人民币。建设内容包括:1、预计投资基建资金7亿日元,建设年产1000--5000吨杜仲胶的工厂,年产5000吨杜仲浸膏;2、投资1亿日元在中国国内购置设备; 3、预计投资4亿日元,在项目建设期间,将扶持建设“杜仲叶林模式”基地5万亩,分布秦岭北坡和南坡的3-4个县。每个基地建设粗加工车间若干,用于杜仲叶收获后的杀青晾干,以及枝条的皮、材分离;4、杜仲枝条剥皮后的木材部分用于生产活性炭,年产量可达2.5万吨,同时可获取在活性炭制取过程中的副产品木醋液(待开发产品)5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冬季燃气采暖锅炉排放的废气、生活废水、生活垃圾以及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杜仲浸膏、杜仲胶浸提过程不涉及气体产生,原材料粉碎为密封进行,粉尘产生量小;活性炭整个生产全过程在一体设备中进行,整个过程全密闭,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收集,可冷凝部分冷凝产生木醋液,不可冷凝部分气体为优质木煤气,全过程产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无废气排放。
项目营运期排放废气为公用辅助工程中的前期冬季供暖燃气锅炉排放废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等。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供暖锅炉排放废气可通过15m以上烟囱直接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推荐采用三效催化剂闭环控制系统。处理后的尾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杜仲浸膏、杜仲胶浸提过程提取液经喷雾干燥浓缩,将水分蒸发,水蒸气冷凝后回用于浸提过程,无废水排放;活性炭整个生产全过程在一体设备中进行,原材料与水蒸气以1:5的比例反应,原材料和水蒸气全部综合利用,全过程无废水产生、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及设备、地面、道路等清洗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杨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有中试车间屋顶吊车、高压泵、运送装置、粉碎机、脱水装置、循环泵;排水槽循环泵、抽水泵;北生产车间原料搬运设备、粉碎设备、搬运设备;南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于车间内,车间采取局部吸声处理,不影响采光通风的同时采用双层玻璃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杜仲浸膏、杜仲胶浸提过程获取杜仲浸膏、杜仲胶后剩余原材料碎末可经自然生物降解产生生物有机肥进行综合利用,无固体废弃物产生;活性炭整个生产全过程在一体设备中进行,原材料与水蒸气以1:5的比例反应,原材料和水蒸气全部综合利用,全过程无废固体废弃物产生。
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其他
      项目非正常排水主要包括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及设备检修水。项目设置废水收集池,非正常排水经废水池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杨凌污水处理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木本工业原料的开发、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鼓励类目录中,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杨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评价认为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3)建设项目总投资12亿日元,约合8000万人民币,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5%,可有效地预防“三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480%的公众支持项目建设,认为项目环境影响小,给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木本工业原料开发、生产项目,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西安市南关正街95号长鑫领先国际2007室索取,
联系电话(传真):029-62999076
E-mailjhlzxa@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