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嘉禾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活性成分提取项目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26413万元在杨凌示范区滨河路北侧建设植物活性成分提取项目。工程主要建设总建筑面积73332平方米的预处理车间、提取车间、库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给排水、供电、道路等配套设施,购置植物活性成分生产相关设备及仪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2300余吨植物原料,年产植物活性提取物157吨。
法人代表:杜小虎 负责人:赵玉平 联系电话:1357191978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实现达标排放;堆渣场产生的恶臭封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产品喷雾、真空干燥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多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燃煤锅炉废气经麻石水膜加碱脱硫除尘器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煤堆场扬尘通过遮盖、洒水抑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和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离心机、水泵和风机等,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以及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原材料挑选中产生的杂草、泥沙等固废、提取后的植物残渣、定期更换的废树脂、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材、燃煤锅炉产生的炉渣、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杂草、泥沙等固废收集后环卫清运;植物残渣用于周边农田、大棚或花卉种植基地或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材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污泥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炉渣用作建筑材料或铺路;废树脂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向查阅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可在企业处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陕西嘉禾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周边居民、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体侠
联系电话:15309216904 电子邮箱:huanping8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