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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示范区第七次省部共建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2-05-04 15:20

                                  杨管环发【2012】22号

各有关企业:

      中共陕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示范区第七次省部共建会将于五月份召开,这对我省未来的发展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推动示范区发展也是有举足轻重的战略作用。为有效防范环境不安全事故发生,给会议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会议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我省人民政治中一件大事,会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各级领导重视,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示范区第七次省部共建会期间,国务院和23个国家部委领导将莅临杨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会议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坚决防止松懈麻痹情绪,及时排查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二、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确保会期环境安全

      各企业要广泛发动员工,建立健全班组自查、车间互查、领导专家带队检查等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建立评估分析制度,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控,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管理、规范运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中兴林产、汇源果汁等重点排污企业要对排污设施运行的各环节进行检查,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示范区环保局将在会议期间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予以处罚。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和夜间值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协调处置经验丰富的人员值班。各企业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将环境污染风险降至最低。如发生环境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

 

      联系人:李虚怀 杨峰            

      联系电话:87036909,13572422938,1869152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