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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指南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2-09-20 11:20
      经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沟通,现委托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对杨凌现有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并发放车辆环保标志,具体申领办法如下:
      一、   新挂牌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法
      2011年起新挂牌未到审验期的车辆,机动车所有者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单位车辆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者持《委托书》(加盖公章)、《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地址:丈八东路7号)备案并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在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法
      已在杨凌年审过的车辆,尾气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者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到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检测中心申领环保标志。
      已进入审验周期的车辆,须到西安市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车辆年审,经定期检验尾气排放合格后,机动车所有者持车辆所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定期检验《委托单》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在检测场站环保标志发放处申领环保标志。
      三、补办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法
      已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在有效期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遗失需补办的,车主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复印件。在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标志发放点办理。
      四、申领时间
      20129月24日到2012年10月31日止。
      五、申领地址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标志发放点地址:丈八东路7号(电视塔西300米路北)。
      六、咨询电话:029-85459074。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